霧峰林家是台灣五大家族之一,因其發跡於霧峰(古稱阿罩霧,今台灣臺中市霧峰區)而得名。 19世紀中期 自19世紀中期以來,林家掌控了中台灣大量的田地,並協助平定太平天國、戴潮春事件並參與中法戰爭,而掌有數千精良兵勇,以及樟腦專賣權等特權,進而成為清治時期台灣社會最具影響力的家族之一。 日治時代 霧峰林家在日治時期與基隆顏家、板橋林家、鹿港辜家、高雄陳家並列為「台灣五大家族」。 現今 1985年內政部指定為二級古蹟,依內政部所訂定之霧峰林宅古蹟範圍:包括下厝系統、頂厝系統以及萊園三大部份。 - 下厝系統包括:草厝、宮保第、大花廳、二房厝及二十八間。 - 頂厝系統有:頤圃、蓉鏡齋、景薰樓及新厝。 - 萊園位置即今明台高級中學所在地。 |